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实施意见发布 沪市民认养绿化超百元要签协议
市场动态

实施意见发布 沪市民认养绿化超百元要签协议

来源: 新民网 作者:阙军伟 日期: 2009/7/28 8:51:17
《上海市绿化认建认养实施意见》昨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8月初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市民认建认养绿化超过100元,接受部门或单位应与之签订书面协议。

中国园林网7月28日消息:《上海市绿化认建认养实施意见》昨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8月初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市民认建认养绿化超过100元,接受部门或单位应与之签订书面协议。

“实施意见”明确:认建认养个人出资超过100元或单位、团体出资超过1000元,资金接受部门或单位应当与认建认养者商定具体认建认养项目,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市民自己不希望签订协议,接受部门或单位收到资金后,要向认建认养者颁发注明出资金额和通用权利义务条款的相关证明证

记者注意到,今后认建认养挂标志牌将设置“高门槛”。比如可以设置并保持标示牌一年的,需要达到以下3个条件之一:认建绿地或公益林100平方米以上且认建费达到项目预算的50%以上;认养绿地100平方米以上或认养树木100株以上,且个人认养费达到3000元以上或单位团体认养费达到3万元以上;认养单株古树名木且认养费达到3000元/年以上或认养单株古树后续资源且认养费达到2000元以上。
 

(来源:新民网)

编辑:百合花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