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24日消息: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滥伐大量林木,日前,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对犯滥伐林木罪的被告人杨利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5岁的杨利是利川市团堡镇小谷槽村的农民,曾因盗窃罪被该市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2004年4月至7月期间,杨利窜至该市凉务乡盘龙村,柏杨坝镇西坪村,南坪乡双水村及团堡镇阴地山村农户家中的自留山,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248株,计活立木蓄积51.7809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利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无证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