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2日消息:本想低价收购他人盗窃的兰草,转手赚笔大钱,没想到,不仅人财两空,还领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10月14日,河南周军等3人,在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趁夜盗窃该镇金某家种植的240多盆兰草。
次日,周军向当地花农传话称,将以低价出售这批赃物。第三天,花农孙伟主动与周军等人联系,并以1.1万元价格全部购买。
今年初,自感已风平浪静的孙伟在当地以5500元卖出一盆兰草。警方获悉立即将孙伟抓获,并追回未出售的兰草共计22.87万元。
前天,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孙伟明知是盗窃来的财物仍故意收购,已构成收购赃物罪。虽然,孙伟称,所购的只是花草,但兰草是我国著名花卉,且价格不菲。因此,在给孙定罪量刑时,依法应以赃物的实际鉴定价值计算。
据此,法院以孙伟犯收购赃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