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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枝砸伤行人 头部缝22针谁该负责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万勤 李辉 周国强 龚宇浩 日期: 2005-8-24 11:47:40

    浙江园林网8月24日消息: 


    图为昨日下午,在汉口大兴路口,一棵15米高的杨树倒地,江汉区园林职工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大树锯开运走,保证道路畅通。

    本报讯(记者万勤实习生李辉)昨日上午,19岁的男青年苏某骑车经过万松园路时,被路旁大树上掉下来的树枝砸伤头部,缝了22针。

    在万松园路天朗咖啡屋门前,记者见到,那棵树枝被人丢在一个角落里,足有碗口粗,3米多长,树枝长满绿叶,但断裂处已被虫蛀坏死。

    据目击者郭小姐称,当时有两人骑车从树下经过,树上突然发出"喀嚓"的断裂声,一棵大树枝从天而降,一个人躲了过去,苏某连人带车被树枝砸在地上,爬起来后满脸是血,好吓人。

    记者在一六一医院住院部见到头上缠满绷带的苏某。他说,大约9时许,下着小雨,他骑自行车去买早餐,经过万松园路一棵梧桐树下时被树枝砸倒在地,当时觉得头很痛,爬起来一摸脑袋,湿漉漉的满手是血,后来同事将他送到了医院,伤口有拇指宽,缝了22针,他担心有后遗症。他问,天降树枝砸伤人谁应负责?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李世辉律师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树木自己倒下、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由树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此类案件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编辑:木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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